系統綜合功率,是指由兩個或多個能同時運轉的驅動系統聯合組成的混合動力汽車,其不同驅動系統功率的和值。即電動機輸出的功率+發動機輸出的功率,但並非取兩者最大值相加之和,而是根據整合系統合並出來的最大功率。

1) 傳送到車輪推進車輛運動的能量, 至少來自兩種不同的能量轉換裝置(例如: 內燃機、燃氣渦輪、斯特林發動機、電機、液壓馬達和燃料電池等)。
2) 這些能量轉換裝置至少要從兩種不同的能量儲存裝置(例如: 燃油箱、蓄電池、飛輪、超級電容和高壓儲氫罐等) 吸取能量。
3) 從儲能裝置流向車輪的這些通道, 至少有一條是可逆的。

1千瓦=1.36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