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交強險?

1.有什麼用?

交強險是對被保險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時,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2.費用計算

保費計算

交強險保費是由國傢統一規定的,車型不同費率不同,對同一車型,全國執行統一價格。主要影響因素是車輛座位數。

交強險的費用是可變動的,主要與交通事故次數與違法行為有關。

交強險保費=基礎保費×(1+與道路交通事故相聯系的浮動比率)×(1+與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相聯系的浮動比率)

2理賠算法

(一)在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二)在交通事故中無責任時:

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

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

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3.你知道嗎?

·交強險是我國首個由國傢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

·交強險的強制實施是有必要性的,它可以使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賠償得到保障,促進道路交通安全。

·如果不繳納交強險上路,那麼交管部門有權扣留車輛,並處與應繳納保險費的2倍罰款。

·交強險是沒有免賠額和免賠率的。

·在理賠時,會涉及到財產損失,財產損失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直接造成事故現場受害人現有財產的實際損毀。

·交強險有強制性,優先於商業險,發生事故時優先交強險進行賠償,超出部分由商業險進行補充賠償。

·交強險對於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損失、事故受害人的間接損失、以及仲裁或者訴訟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是不負責賠償及墊付的。

4.擴展閱讀

12年9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通過瞭《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規定交強險對於無證駕駛、酒駕、毒駕、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被保險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根據投保人所承擔責任在規定保額內墊付。再向責任人追償損失。

為進一步助推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緩解道路交通擁堵,北京保監局和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宣佈,決定在北京地區擬於16年12月28日啟動交強險和商業車險電子保單試點,這也意味著北京市將全面啟動機動車輛保險電子保單試點,告別紙質保單和交強險標志。不過未施行地區還是需要在前風擋處粘貼交強險標志,否則會被處警告或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一次記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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