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三包即汽車的修理、更換、退貨,是銷售者按照《傢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對傢用汽車產品在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內出現的質量問題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它是國傢質檢總局於2013年1月15日公佈的政策。其實在零售行業早就已經有瞭三包政策,指商品進入消費領域後,賣方對買方所購物品負責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內的一種信用保證辦法。對不是因用戶使用、保管不當,而屬於產品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故障提供該項服務
1.汽車三包的名詞解釋
汽車三包即汽車的修理、更換、退貨,是銷售者按照《傢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對傢用汽車產品在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內出現的質量問題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它是國傢質檢總局於2013年1月15日公佈的政策。其實在零售行業早就已經有瞭三包政策,指商品進入消費領域後,賣方對買方所購物品負責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內的一種信用保證辦法。對不是因用戶使用、保管不當,而屬於產品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故障提供該項服務。
2.三包的內容
● 修車
修車超5天車主有權開備用車
在包修期內,傢用汽車產品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憑三包憑證由修理者免費修理,其中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
● 換車
同一故障修理超過5次可換車
在三包有效期內(三包有效期為2年或5萬公裡以先到為準),如果汽車修理時間累計超過35天,或者同一個產品質量問題引發的修理累計超過5次,消費者可以換車。
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裡程3000公裡之內(以先到者為準)
● 退車
發動機換兩回仍不正常可退車
在三包有效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瞭2次修理,嚴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或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2次後;或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 系統、前/後橋、車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費者選擇退貨時,銷售者應當負責退貨。
如果傢用汽車產品符合更換條件,銷售者無同品牌同型號產品,也無不低於原車配置的產品向消費者更換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銷售者應當負責退貨。
3.十不包的內容
● 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壞的;
● 不能提供有效發票和三包憑證;
● 汽車用於出租或者其他營運目的的;
● 消費者所購汽車已被書面告知存在瑕疵的;
● 發生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自行處置不當而造成損壞的;
● 因消費者未按照使用說明書要求正確使用、維護、修理產品,而造成損壞的;
● 易損耗零部件超出其明示的質量保證期出現質量問題的;
● 企業事業單位、政府機關為生產公務等購買的汽車是不包括在汽車三包范圍內;
● 使用說明書中明示不得改裝、調整、拆卸,但消費者自行改裝、調整、拆卸而造成損壞的;
● 在三包規定實施之前購買的車輛(即2013年10月1日規定的正式實施之前),不能按照三包規定的條款主張相應的權利,所以建議消費者如果要想享受到三包規定的這種權益的保護的話,一定要在三包規定實施之後再去購買相應的車輛,這樣才能取得三包規定的相關權利。
4.三包的問題答疑
三包的問題答疑
● 什麼是傢用汽車產品?
傢用汽車產品,是指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而購買和使用的乘用車。它的種類包括普通乘用車、活頂乘用車、高級乘用車、小型乘用車、敞篷車、倉背乘用車、旅行車、多用途乘用車、短頭乘用車、越野乘用車、專用乘用車(如:旅居車、防彈車、救護車、殯儀車等)共11類。
● 三包有效期與包修期有什麼區別?
包修期是指經銷商因傢用汽車產品質量問題,對汽車產品提供免費維修或更換零部件等服務的期限。期限為不低於3年或6萬公裡(以先到者為準)。 三包有效期是指經銷商因汽車產品質量問題,依照法定的條件和要求,向消費者提供免費修理、更換或退貨服務的期限。期限為不低於2年或者行駛裡程50,000公裡(以先到者為準)。也就是說,自購車之日起,在2年或5萬公裡的包修期之內,經營者按三包規定對汽車質量問題承擔修理、更換或退貨三種責任,而從第2至第3年或第5萬至第6萬公裡之內,經營者對汽車質量問題隻承擔修理責任。
● 汽車如果退貨,那購置稅怎麼辦?
根據國傢稅務總局《關於車輛購置稅稅收政策及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稅發47號)的規定,因質量問題退車的,已繳稅款每滿1年扣減10百分比計算退稅額,未滿1年的按已繳稅款全額退稅。
5.關於三包,網友關註的焦點
● 焦點“三包”免費退換期限是否合理84百分比的消費者:期限太短
汽車三包法的第十八條和第二十條規定,傢用汽車產品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裡程3000公裡之內(以先到者為準),如果車輛發動機、變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選擇免費更換發動機、變速器;如果傢用汽車產品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或燃油泄漏,消費者選擇更換傢用汽車產品或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更換或退貨。
從調查結果來看,表示對60日內和3000公裡內這兩個限制條件沒有異議的消費者僅有10百分比。表示3000公裡數太短的消費者占39百分比,表示60日時間太短的消費者占45百分比。由此看來,消費者對於60日內的時間限制意見最大。
● 焦點 退換車輛時消費者補償商傢費用是否合理近六成消費者:補償較高
汽車三包法的第二十五條規定,如果消費者按汽車三包法規定更換或者退貨的,消費者應當支付因使用傢用汽車產品所產生的合理使用補償,銷售者依照本規定應當免費更換、退貨的除外。假設某個消費者買瞭車價為20萬的車,行駛1萬公裡時出現瞭嚴重質量問題準備退換車輛,根據公式計算得出,消費者如果退換車輛需要支付1萬至1.6萬的補償金。調查顯示,近60百分比的消費者認為在免費期限內退換車輛補償費用過高。
本次頒佈的汽車三包法中規定,如果不執行汽車三包政策的話,將被處以最高三萬元的罰款。90百分比的消費者表示,3萬元上限為標準的罰款“不給力”,應設置更高的罰款標準,從而更好的督促廠商和經銷商執行汽車三包。
● 焦點 是否應設立第三方鑒定機構91百分比的消費者:支持
本次調查中,消費者最擔憂的是問題車輛鑒定的標準和公正性,此外消費者也很擔心汽車三包所產生的成本會進一步轉嫁到消費者頭上。
在問及是否應該建立第三方鑒定機構來鑒定汽車三包問題時,91百分比消費者表示支持第三方鑒定機構的設立。而且社會各界都表示,建立第三方鑒定機構是保證汽車三包法能夠順利執行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