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滿載質量,又名最大設計總質量、最大允許總質量,是指汽車生產廠商公佈的技術上允許的最大滿載質量,簡單來說,就是包括車輛自重、車內乘客(含駕駛員)及貨物在內的汽車滿載時的總質量。

乘客的標準質量mp
不攜帶隨身行李的標準質量的乘客規定為:mp=68 kg
行李的標準質量mb
每位乘客隨身行李的標準質量規定為:mb=7 kg
名義設計裝載質量mt
名義設計裝載質量應符合下述不等式:mt≥(mp+mb)×n
式中:n指生產廠規定的座位數。
按照上述的公式,我們一般的5座轎車和SUV的名義承載質量應該大於或等於(68kg+7kg)*5,計算後可得375k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