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這裡所指的發動機型號,是發動機生產企業為其生產的不同型號產品所編制的識別代號,用以區分它們的規格、性能、特征、工藝、用途和產品批次等相關信息。
與發動機編號不同,發動機代號僅用於我們通過生產企業瞭解此款發動機的大致信息,而發動機編號是發動機生產企業按照有關規定、企業或行業慣例以及發動機的屬性,為某一批相同產品編制的識別代碼。 為瞭便於發動機的生產管理和使用,國傢標準(GB 725—82)《發動機產品名稱和型號編制規則》對發動機的名稱和型號作瞭統一規定。首部:產品系列代號、換代標志符號,由制造廠根據需要自選相應的字母表示,但需主管部門核準、審批。
中部:由缸數符號、氣缸排列形式符號、沖程符號和缸徑符號組成。
後部:由結構特征符號和用途特征符號組成。
尾部:區分符號。同一系列產品因改進等原因需要區分時,由制造廠選擇適當的符號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