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辦理行駛證?

機動車行駛證是準予機動車在我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法定證件,《機動車行駛證》是我國法律、法規認可的重要證件,具有非同小可的作用。記載車牌號碼、車主姓名、型號類別、發動機號和車架號碼、載質量或者乘坐人數、初次登記日期以及年度檢驗記錄等,機動車行駛證具有以下功能:車輛上牌憑證、產權權屬證明、保險索賠憑證、新車保修憑證。

1.辦理行駛證的名詞解釋

機動車行駛證是準予機動車在我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法定證件,《機動車行駛證》是我國法律、法規認可的重要證件,具有非同小可的作用。記載車牌號碼、車主姓名、型號類別、發動機號和車架號碼、載質量或者乘坐人數、初次登記日期以及年度檢驗記錄等,機動車行駛證具有以下功能:車輛上牌憑證、產權權屬證明、保險索賠憑證、新車保修憑證。

2.辦理行駛證的詳解

機動車行駛證是準予機動車在我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法定證件,《機動車行駛證》是我國法律、法規認可的重要證件,具有非同小可的作用。記載車牌號碼、車主姓名、型號類別、發動機號和車架號碼、載質量或者乘坐人數、初次登記日期以及年度檢驗記錄等,機動車行駛證具有以下功能:車輛上牌憑證、產權權屬證明、保險索賠憑證、新車保修憑證。

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來辦理機動車行駛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五)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註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七)不屬於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規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核發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另外當機動車駕駛證需要補發、換證,也需提供相同的資料來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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